我院教师参加"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0

      3月24日下午,以“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为主题的研讨会在海口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联合主办。来自国家相关部委、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咨询委员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上海、广东、天津等自贸试验区以及中国香港等自贸港将近450位专家学者参会,共同研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贸港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我院教师陈晓昕、方翼飞,教学秘书贾树文到场参会。

      海南省委常委、秘书长胡光辉提到,加快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有一些关键问题我们必须想清楚、弄明白,比如,海南自贸港的中国特色内涵是什么?如何在投资贸易自由、服务贸易自由、货物进出自由、资金流动自由、人员往来和用工自由、数据流动自由,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制度等方面体现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又符合中国国情和海南定位?如何统筹搞好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无缝对接,实现压茬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与制度框架是什么?怎么分阶段、分步骤?这些都需要深入研究,有待各位专家学者出谋划策。

       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就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出,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单独关税区”的安排,在海南建一个单独经济贸易制度区。即建立独立的金融财政体系、全面开放资本市场、建立独立的关税体制、独立的税收体制和市场化的公司制度。他认为,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一定要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有重要突破。另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充分融合,由此加快资本、技术、人才的流动。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卫民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首先要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目标;二是要遵循自由贸易港的一般特征;三是加快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与制度框架;四是要抓住未来2-3年的时间窗口。建议成立高层次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协调机构,尽快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表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解放思想和顶层设计的关系。海南要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这都是需要解放思想。第  二,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海南改革和开放的目标是建立市场化改革最充分、对外开放程度最高、法治体系最健全的首善之区。海南应该在产权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第三,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最核心的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的配置和安排。第四,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通过全国人大给予海南在试验探索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必要的法律授权,由此支持它进一步探索和改革。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从近一年的实践看,海南要抓住今后2-3年的时间窗口期,实现从自由贸易试验区向自由贸易港的实质性破题,关键在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项下的自由贸易进程:第一,既适应我国扩大开放的大趋势,又符合海南的发展定位。例如,2010-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快于货物贸易近1倍。2018年,海南服务贸易占比1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海南有条件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面形成独特优势。第二,既能尽快形成海南扩大开放的新优势,又能明显提升海南的产业发展基础。例如,以旅游文化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加快提升海南旅游文化国际竞争力;以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快形成以外资、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第三,既是政策需求的基点,也是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要围绕以服务贸易为主导的突出特色,实施全球最高开放标准的市场准入政策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全面推进服务业项下自由贸易带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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