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兰教授在演讲
导言:2010年以来,大量高科技初创企业进入传统金融服务领域,促使金融服务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进而推动整个金融业转型升级,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金融科技在我国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显著推动了金融业变革,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在推动我国金融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方面,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金融科技呈迅猛发展趋势
金融科技是指通过利用各类科技手段创新传统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效率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当前,全球与金融服务相关的新技术正迅速发展,促使金融领域发生重大变化,呈现新的趋势。
一是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形成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其中,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场景十分丰富,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证券交易、支付结算、贸易融资等场景。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基于区块链的证券交易系统。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计划于2020年左右推出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新系统,取代其当前在结算中使用的电子附属登记系统。
二是金融科技活跃度快速提升,已发展成为新兴产业。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跨国性专业服务机构安永的统计结果显示,其美国客户中年龄在54岁以下、年收入超过15万美元者,有半数以上都能接受金融科技。超过2000万英国人使用手机银行管理个人财务,金融科技用户规模日益扩大。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初创金融科技企业已日趋成熟,其快速发展为金融行业带来了革新。
三是许多大型科技企业已涉足金融业,给传统金融服务带来冲击,促使金融机构纷纷布局金融科技,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最新预测表明,未来传统银行业可能会发生许多变化,包括升级为数字化银行、被金融科技驱动的新型银行取代、与金融科技公司深度合作等。而近年来英格兰银行已经与多家顶级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开展了十余项研究。
四是随着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不断发展,风险防控作为金融科技行业生命线的地位更加突出。为促进金融体系稳定而成立的国际合作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分析认为,金融科技涉及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金融风险,其中包括期限错配风险、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传染源、放大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等,注意风险防控已成为各国发展金融科技时共同关注的问题。美国于2017年初发布的《金融科技框架》白皮书提出,相对于广义金融行业,金融科技所占比重虽然相对较小,但必须识别防范它可能给金融稳定带来的风险。
重视制度建设及人才培养
首先,鼓励技术研发与创新,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美国财政部在2014年设立了一个金融创新基金,帮助人们进行相关研发及改进,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和提高财务决策技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组织了金融科技创新团队,设立了支付与技术方案、技术基础建设和技术创新实验室3个专门机构,并鼓励和支持金融企业在新加坡设立创新和研发中心,促进金融科技项目开发与应用。为了促进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英国政府制定了面向所有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家创业。新加坡于2016年成立了金融科技署,专门管理金融科技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金融科技发展。
其次,制定实施金融科技产业政策,完善金融科技监管制度。英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积极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合理的税收系统、合适的监管框架来促进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澳大利亚政府也施行了增加金融科技市场投资、优先推动新兴金融科技发展的政策。
此外,对金融科技及相关机构的监管也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重视。美国在《金融科技框架》白皮书中详细阐述了行业标准、信息披露、网络和数据安全对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包括企业和监管部门在内的金融科技相关参与方应共同推动这些基础性工作,以促进金融科技安全可持续发展。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在2016年推出沙盒监管计划。“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其中测试创新性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也就是说,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鼓励更多的创新方案由想法变成现实,在此过程中,能够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
最后,强化金融科技人才供给。各国都已经认识到培养相关人才是发展金融科技的必要条件。英国政府积极支持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包括加大奖学金投入鼓励学生选择数学、计算机等专业深造;改革课程体系,邀请金融科技公司的行业专家参与授课;汇聚各方力量组建编程研究院,增加高层次人才供给;制定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等。新加坡政府启动了创业加速器计划,与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创业公司等建立伙伴关系,通过加强与大学、研究机构等学术单位的合作,增加金融科技人才创业机会。
多举措推动中国金融科技发展
国外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和经验表明,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或有助于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
首先,要尽快制定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计划,引导新技术发展方向及其在金融领域的正确使用,形成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良好生态。为此需要系统、全面地研究和部署我国的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指引、管理体制、监管机制等,制定前瞻性发展指引,明晰金融科技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以便更好地制定支持政策。还要把握好金融发展与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明确重点金融领域,支持对新兴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可以设立专门的金融科技研究机构,统筹协调产学研政各部门与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重点开展技术应用场景、领域内核心关键技术、技术安全风险、技术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为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及金融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其次,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形成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政府金融管理与监管部门等金融科技相关参与方共同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格局。需要针对金融科技发展制定多层次、差异化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速基本金融服务的业务创新与转型;对金融科技企业给予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使其在各类细分市场上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探索建立柔性金融监管体制,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再次,还要加强金融科技人才供给,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金融科技是新业态也是新兴交叉学科,需要大学与其他机构共同培养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有必要支持高校开设金融科技相关专业,鼓励大学与业界进行跨界交流与合作,促进金融知识与科技技术深度融合,从根本上提升人才供给质量,增强人才资源储备。
最后,要坚持技术中立原则,抓住金融科技的金融本质,强化功能性监管,将各类创新业务按照其金融功能纳入现有监管体系,实现对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的一致性监管。金融科技是以科技推动的金融创新,金融的本质并未发生改变。监管部门既可以遵循一致性原则,要求所有从事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接受基本一致的市场准入政策和经营行为规范,也可以将金融科技企业纳入现行金融监管框架,进行归口分类监管。对风险突出的领域要加强防控,在特许经营领域实施较为严格的准入管理。
原文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月14日第16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