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自贸港――“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贡献”盛宝金科系列征文(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10浏览次数:0

      2019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上,海南省副省长沈丹阳表示,海南争取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把自贸港政策和制度体系逐步实施,相关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这其中,包括建立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殊税收制度。2020年海南省重点项目大盘敲定,共安排省重点项目105个,总投资37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77亿元。项目类别涵盖三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5大类,“五网”基础设施和三大主导产业项目年度投资体量最大。

      自由贸易港通常被视为开放程度最高的自贸区,应实现“6个自由”:投资便利自由,服务贸易自由,货物进出自由,资金流动自由,人员往来自由,数据流动自由。为实现“6个自由”的同时,应建立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遵循国际惯例,外国投资者感到很方便,成熟稳定的法律体系使投资者有稳定的获利预期。概括起来是做到了四个“可”:

      一是“可把握”。各种要求、规则清晰明了,没有模棱两可,没有此同彼异,法无禁止皆可为,而可为之举不受罚。加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二是“可衡量”。规则公正、内容具体、界限清楚、奖罚明确,可以清晰检验涉事各方的对错,不需要答疑解惑,解释权能够由广大民众明确把握。

      三是“可预期”。政策法规前后一致、稳定透明,考量要看所在环境,不以权力大小来决定是非,不让意志来左右决定。能够使投资经营者对前景充满信心,投资经营不因政策法规不一致和政府换届而受到影响。

      四是“可信赖”。投资经营者除了遵守法律、政策、制度、规定之外,不需要去做其他的工作,只需要按程序办理就行,从而安心、放心、舒心和痴心地去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海南只有“海”的时代即将过去,未来已经浮入眼眶被世界所预见。“真正读懂明日的人,才配拥有海南的未来”。祝福你,自贸港。



文:康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