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6、数字人民币的监管框架?
数字人民币的研发符合中国的法律框架,《中国人民银行法》 已授权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人民银行有权发行人民币并具有唯一发行权。目前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
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特征,还需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与要求。 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应以确保法定货币属性、严守风险底线、支持创新发展为原则,目标是确立数字人民币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对指定运营机构监管要求,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律法规, 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营造数字人民币安全、便利、规范的使用环境。
Q67、如何履行合规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反洗钱、反恐融资等合规责任。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适用现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及国内法律要求,负责兑换流通的指定运营机构和其他商业机构是履行反洗钱义务主体, 承担相应的反洗钱义务,包括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等。指定运营机构和其他商业机 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应当依法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反洗钱监管,推动和督促各方落实反洗钱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数字人民币体系中,消费者权益保护 内容和责任分工与现金一致。人民银行和指定运营机构负责对数字人民币真伪进行鉴别,通过数字人民币的证书机制和数字冠字号验真。指定运营机构按照相应的争议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各种可能的争议及用户损失。人民银行通过监管考核,对数字人民币兑换、流通中的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
Q68、数字人民币与监管法律会有什么样的革新?
我国通过发行数字人民币,希望助推数字经济、加速人民币的国际化。其中必然涉及货币发行权、系统管理权、规章制定权等一系列权力的调整。与之相应,监管法律的更新也势在必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权可以自然延伸至数字人民币。部分观点提出,有必要专门立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其实,只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都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现实的处理思路是,将实物货币与数字货币等同视之,完成货币发行权的自然延伸。《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即采取了自然延伸的思路。这体现为,该《征求意见稿》的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同时,配合第5条第1款第12项确认,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职责。
Q69、未来如何对接国际监管机制?
数字人民币具备跨境使用的技术条件,但当前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要。未来,人民银行将积极响应二十国集团 (G20)等国际组织关于改善跨境支付的倡议,研究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根据国内试点情况和国际社会需要,人民银行将在充分尊重双方货币主权、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跨境支付试点,并遵循“无损”、“合规”、“互通”三项要求与有关货币当局和央行建立法定数字货币汇兑安排及监管合作机制,坚持双层运营、风险为本的管理要求和模块化设计原则,以满足各国监管及合规要求。
Q70、未来如何研究完善数字人民币相关管理办法?
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积极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研究制定数字人民币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数字人民币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运营系统全流程安全管理体系,从密码应用安全、金融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组织开展全方位系统安全测试与评估,保障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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